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,但取保候审、服刑期间可以会见。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,可以约见犯罪嫌疑人。询问时要注意尊重犯罪嫌疑人,保护犯罪嫌疑人的隐私。

  1。家属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嫌疑人

 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刑事拘留期间,家属不得会见当事人。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,了解案情,查阅案卷,获取有利证据,提供法律帮助。

 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、逮捕,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,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将被释放,可以会见家人。

 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取保候审,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以及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,他将无法会见家人。

  刑事拘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   (一)拘留对象是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的;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,重大犯罪嫌疑人是指有证据证明自己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。

  (二)有法定紧急情况之一的;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以清单方式规定,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给予处罚: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:

  1。准备犯罪、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。

  2。受害人或者亲眼目睹犯罪行为的人认定他实施了犯罪行为。

  3。在您周围或您的住所发现犯罪证据。

  4。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人。

  5。存在销毁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述的可能。

  6。不告知真实姓名和地址,身份不明。

  7。存在在逃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等严重嫌疑的。

  2。会见犯罪嫌疑人有几点需要注意

   (1) 有时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不能通过一次会面就建立起来,所以不宜仓促进行第一次会面。有时需要多次会面,加深双方信任关系,才能开始就案件进行深入沟通;

   (二)会议时要体现对当事人的尊重和双方地位的平等。比如规模、语气等。同时,每个案件涉及的当事人不同,采访时所使用的语气和表达方式也应该不同;

  (3)在会见过程中,委托人除了了解讯问内容外,还需要了解律师在这个阶段可以做什么、扮演什么角色;

  (四)当事人有话要向家属转达的,应当进行排查。无法筛查是否存在风险或者确定存在风险的,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不予传达。如果没有风险,可以转让;

  (五)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。例如,在强奸案件中,不要询问具体细节;

   (6) 注意笔录中记录的内容。与案件无关的相关问题无需记录在笔录中。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应当全面、客观,并经当事人核对签字确认。由于个别案例存在差异,访谈内容有所不同,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;

  (7)每次律师会议都是根据案件的进展、为了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而召开,而不是为了开会而开;例如,第一次会议是建立信任关系和授权。 、为律师下一步辩护收集材料;

  (八)律师可以解释法律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,但不得指导委托人在讯问时如何陈述;

  (9)当事人在会见期间向律师提出违法、违规请求后,应巧妙拒绝;

  (10)虽然委托书是由当事人家属签字确认的,但由当事人本人确认更有利于保证律师办案,避免一定的麻烦;

  (11)访谈笔录中通常含有对当事人有利的内容,但也含有不利的内容。若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件需要附在访谈笔录中的相关内容,可将相关内容单独制作成访谈笔录;

   (十二)约谈监视居住当事人时,笔录中的相关内容必须调整。

  3。谁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

 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,应当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前办理代理手续。 《刑法》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行使辩护权外,还可以委托一人或者两人作为辩护人。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。

  家属只能在取保候审或服刑期间采访犯罪嫌疑人。一般来说,在侦查阶段只有律师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。